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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的张女士来电话说,她和丈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结婚的,由于多种原因,一直磕磕碰碰,丈夫喝了酒还打她,为了孩子她一直委曲忍让。现在孩子大了,结婚了,她想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可是几年前,在一次吵架中,她说了声离婚,丈夫竟把结婚证撕了个粉碎。她想知道,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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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刘主任介绍:当事人需要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如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的婚姻登记,则到原办事处查底子,开具证明信再到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然后双方拿着自己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志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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