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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济宁讯(本报记者)接到市直部门涉企单位公开评议活动意见反馈通知后,济宁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对参评代表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修订有序用电方案。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和“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坚持“保民生、保重要用户”,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重点关停钢铁、化工、化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二,坚持让电于民,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保证城乡居民、重点行业、农村生产用电。严格执行有序用电、均衡用电方案,认真梳理、核查限电用户范围和拉路限电序位表,坚决杜绝因实施有序用电影响居民生活用电和涉及公众利益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敏感客户用电。
三,落实“双挂钩”考核,充分发挥电厂补充作用。加强地方电厂运行管理,鼓励地方电厂多发电。会同市经贸委对各县(市、区)地方电厂发电计划完成情况、电煤供应计划完成情况与网供负荷、网供电量实施挂钩考核。同时,按照“双挂钩”考核办法,鼓励企业采用以煤换电的方式增加用电计划。
四,继续加大有序用电工作汇报宣传,争取理解支持。主动向省政府、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汇报济宁电力经济运行情况,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借助新闻媒体,继续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解释,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倡导均衡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提高全社会节电意识,号召全社会一起克服困难,共度难关。通过电话、电视、广播等方式及时公告限电计划,方便客户提前做好生产、生活安排,努力把限电对客户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优质服务工作,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认真履行停限电提前告知义务,通知到每一个客户。坚持文明用语,礼貌接听客户电话,客观、准确宣传当前的电力供应形势,耐心细致地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同发电企业的沟通与配合,共同维护电网安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有序用电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有序用电工作。认真做好电力供需信息发布和停电解释工作,规范服务窗口对外宣传,加强电力抢修,切实做到限电不限真情,缺电不缺服务。
六,严格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程序。坚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严格执行政府批复的有序用电、均衡用电方案,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履行有序用电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限电。实施限电前认真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做好限电通知工作。督促、指导代管县供电企业规范有序用电管理,尽最大努力减少拉路限电情况。严防因限电不当引发或扩大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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