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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 宋延坤 通讯员 蒋怀密 实习生 张辉同)
一开出租车的小伙爱上了一位租过自己车的漂亮女孩,怎奈二人有缘无分,害了单相思的小伙苦苦追求女孩遭到拒绝后,由爱生恨,深更半夜跑到女孩家放火报复,8月15日,邹城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放火罪一审判处这名糊涂小伙有期徒刑6年。
据悉,刘某是微山县一出租车司机,去年8月份与租自己车的邹城女孩小花(化名)认识,后因追求小花遭到拒绝,便多次到邹城市平阳寺镇小花家扔砖头石块进行骚扰。今年4月30日凌晨4时许,刘某将装满汽油的塑料袋和一盘火鞭点燃后投掷到小花家中,致院内柴草燃烧,后被扑灭。5月6日20时许,刘某通过位于邹城市郭庄村的公用电话再次威胁小花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为泻私愤故意放火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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