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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子”假新闻案庭审焦点:是否直接故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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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13 09:12:0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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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13时许,訾北佳的母亲电话向亲属讲述庭审进程,其身后着白衬衫者为訾北佳的律师张浩。实习生 李强 摄 本报讯
制造“纸箱馅包子”新闻的北
京电视台临时人员訾北佳,昨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经过4个小时的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最终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訾北佳作出上述判决。 假新闻影响包子业生意 庭审在上午8时30分开始。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訾北佳在今年6、7月间,通过采访未能发现有人制作和销售肉馅掺纸包子,于是自带面粉、肉馅、纸箱等,骗取卫某等人信任,教授卫等人制作了两屉肉馅掺纸包子,后扔弃。与此同时,訾北佳秘密录制了制作过程,并配音,随后于今年7月8日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中以《纸做的包子》为名播出。 检察机关认为,訾北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相关经营者的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 检方为证明事件造成的影响,出具了部分经营包子生意的人员证言,证实新闻出来之后对包子生意影响很大,即使在官方发布辟谣消息后,生意虽有起色,但仍不如既往。 昨日下午3时,法官作出口头判决。法庭认定,訾北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损害了特定食品行业商品的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法庭最终作出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的判决结果。 《刑法》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犯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承认造假并道歉 在法庭上,訾北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在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中悔称,自己是一念之差,一时糊涂,导演了一场不该上演的闹剧,欺骗了北京电视台,欺骗了广大观众。他愿意真诚悔罪、认罪服法,并向广大电视观众、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北京电视台表示深深的歉意。他还以自己沉痛的教训劝戒广大新闻工作者引以为戒,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要步其后尘。 訾北佳是7月17日被警方控制的。昨日,訾北佳的父母获准进入法庭旁听,据訾北佳的父母说,訾的状态很好,只是有些消瘦。訾父在休庭期间得以与儿子有了近距离接触,“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訾父表示。 综合本报记者
陈俊杰 新华社稿件 庭审焦点:訾北佳是不是直接故意损害? 检方认为,訾北佳明知造假后果却放任其发生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在庭审中,控辩双方的辩论主要集中在訾北佳的行为究竟构不构成犯罪,其损害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检察机关认为,訾北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相关经营者的商品声誉,情节严重,已经触犯刑法。 訾北佳亲属聘请的律师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认为,訾北佳的行为不是针对有照守法经营者。造成的恐慌是公众误读的结果,对于守法经营者冲击的责任,不应由訾北佳个人承担,“行政处罚应代替刑事处罚。” 另外,訾北佳的损害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也是庭审的焦点问题之一。检察机关倾向于直接故意,因为訾北佳明知造假的严重后果,却放任其发生。而辩护人认为是间接故意,因为“訾北佳作为电视台工作人员不可能去故意追求损害后果的发生。” 如何认定1000元罚金?
专家称属正常范围内惩罚,将上交国家 本报讯
(记者耿小勇)訾北佳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外,还被罚款1000元。这一金额是如何认定的?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主任许兰亭称,1000元是作为罚金,是上交国家的,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惩罚。 许兰亭说,比如涉及金额较大的偷税案件,除刑事责任外,还要按规定处以相应的罚金,这种罚金的数额是有规定的。有时罚金就是一种制裁,让当事人丧失在经济东山再起的能力。而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罚金没有数额的规定,只是一种经济上的惩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表示,在此案中,有期徒刑一年是主刑,1000元的罚金是附加刑。罚金多出现在一些经济犯罪中,除拘役、有期徒刑等主刑外,往往配合经济上和财产上的罚款。对于没有金额规定的罚金,法院一般会以情节、性质、后果等情况,考虑罚金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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